你是否在外常因便利而購買瓶裝水或飲料?日前一項「國人夏日飲品消費和寶特瓶使用行為」調查,超過八成的受訪者會重複使用購買的寶特瓶、甚至超過四天以上;還有六成的受訪者習慣將寶特瓶裝的飲料放在高溫曝曬的密閉空間,如車內、背包、摩托車置物箱中,再拿出來繼續喝。
許多民眾購買瓶裝水,總認為瓶子能重複使用很環保;但如果仔細觀察寶特瓶瓶底會發現有個塑料回收三角標章,這種塑料材質對人體健康會有何影響?
毒物科醫師表示,通常礦泉水、碳酸飲料、茶飲會用編號1塑料製作,也就是原料 PET 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脂,此材質耐熱溫度約為 60℃~70℃;因此,如果留在車內或高溫曝曬下,寶特瓶易釋出微量有毒物質塑化劑,此為環境賀爾蒙,會干擾人體內分泌,長期接觸下恐致女童性早熟、男童女性化,成人可能增加罹癌風險,如乳癌或子宮體癌。
毒物科醫師提醒,瓶裝水因為質地輕巧、不易損壞、攜帶方便又成本低廉,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我們周遭,但很多人都忽略塑膠其實很怕熱,因此,除了瓶裝水不要放置高溫下再飲用,這類塑料製品使用超過10個月,也可能釋放致癌物,建議喝完就丟掉,不要再拿來做水杯或儲物罐,以免對健康造成危害。
平時建議減少購買寶特瓶飲料,應多使用玻璃杯、不鏽鋼杯裝水,以防接觸塑化劑。如果一定要重複使用寶特瓶,每次使用完都要充分清洗,也避免放在高溫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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